本报讯秦女士的戒指和数码相机被窃,窃贼竟是同事“汪小姐”。更奇怪的是“汪小姐”竟是一个男儿身。今天上午,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否认自己是同性恋。
庭审现场
上午9点20分,“汪小姐”被法警带上法庭时,几位旁听此案的记者立刻从头到脚地打量着他。
只见身穿浅绿色外套的“汪小姐”果然很有“女人相”——皮肤白皙、一双大眼睛又黑又亮。
据了解,“汪小姐”的真实名字叫汪干。当法官询问他案发经过时,汪干的回答柔声细语,听上去完全就像一个年轻女孩子说话。
法官问:“你为什么要以女性的身份去这家公司应聘?”
“我从小就喜欢当女孩子。”汪干淡淡地答了一句。
法官追问:“你为什么还要偷别人的东西?”
汪干脸上露出羞涩的笑,迟疑了一下回答说:“公司老板起初以为我是个女孩,便要跟我发生性关系,我担心这件事会败露,所以就决定离开了。”当法官问汪干是不是同性恋时,其当即予以否认。
案情回放
据事主秦女士说,2006年7月,“汪小姐”来到公司工作。公司安排“汪小姐”与秦女士及另一位女同事住在一套房子里。
2006年9月初,秦女士发现自己屋内一枚铂金戒指和一部相机不见了,打“汪小姐”的手机也关机了,秦女士赶紧去报案。“汪小姐”很快被警方抓获归案,但公安人员在核查其身份时,惊讶地发现原来“汪小姐”却是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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