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率队视察《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执行情况
深圳养犬登记率可望提高到40
%本报讯(记者方兴业)我市大约有犬只13万条,随着《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的实施,前往管理部门进行养犬登记的市民越来越多,登记率逐步提高,近期可望由现在的21%提高到40%以上。
这次视察是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委组织的,环资委负责人、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参加视察。
登记率可望提高到40%至50%
视察组实地视察了福田区的白沙岭社区和福田区犬只登记管理办,然后听取了市城管部门和福田区政府的情况汇报。
据了解,《条例》去年重新修订后于7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法规一改1995年通过的条例关于限制养犬的规定,着重规范管理,体现以人为本的立法精神。新《条例》把养犬登记费从5000元直降为300元,旨在让更多的“狗主”愿意前来登记,以便在犬只身上植入芯片,进行规范管理。《条例》实施半年多的实践结果显示,市人大的立法意图初步得到了实现。据摸底调查,我市大约有犬只13万条,前来登记的养犬人越来越多。截止到今年3月底,全市共登记犬只28178只,是旧条例实施12年的10倍多,登记率达到21%。这一数字高于北京和上海等城市。
视察中代表们对前段时间的执法工作给予肯定,但同时指出,养犬登记率仍然低,还有约10万犬只游离于管理之外,会带来诸多问题。因此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促使更多的市民携犬前来登记。
市城管局负责人表示,此次执法检查后,将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养犬登记率。预计经过一两个月的努力,登记率可望提高到40%至50%。这将接近香港的养犬登记率。福田区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区的登记率力争达到65%以上,这是相当高的比例。
另据介绍,在《条例》正式实施后,各区加大了对犬吠扰民、犬只伤人、犬只粪便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市共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共2705宗,违法养犬投诉量大幅下降。这说明《条例》发挥了作用。
举报违法养犬可获50元奖励
要做到规范养犬,提高登记率是前提和核心。昨天,视察人员围绕这一关键问题进行了座谈。
市城管局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主犬、流浪犬、无链犬“三犬”现象。与此同时将实施举报奖励、执法奖励、捕犬奖励等多种奖励措施。对于市民举报,每举报一只犬将给予50元奖励。执法机构执法得力、成效显著的同样给予物质奖励。奖励经费将从养犬管理费中开支。
鉴于执法人员有限,市人大代表建议借助社会力量,协助养犬登记等服务工作。他们认为最为有效的办法是委托住宅区管理处做这项工作,因为管理处对小区的养犬情况最为了解。同时根据“费随事转”的原则,把收取的登记管理费部分交给管理处。
养犬管理工作面临无权入室查处违法行为的难题。为此,有代表建议借鉴北京、上海的做法,赋予公安机关干警入室查犬的权力,在此基础上,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
去年本地只有2例狂犬病病例
有媒体曾指去年我市狂犬病病例较多,但事实并非如此。参加昨天视察的市农林渔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06年我市发生感染狂犬病病例只有12例,其中10例为输入性病例。只有2例是本地病例。而全国的狂犬病疫情则呈快速上升之势,去年全国共报告感染狂犬病病例3215例。有些城市去年的狂犬病例达30至40多例,远高于我市。
福田区养犬管理办的工作人员表示,在该区,不管犬只是否登记,都可以给予免疫。因此,在福田区犬只免疫数远高于登记数。该区还力争狂犬病发生率为零。
代表建议设立流浪犬收容中心
福田区介绍,由于我市没有专门的犬只收容所负责收容流浪、遗弃、丢失的犬只,许多被遗弃的犬只无家可归,影响了市容环境,并传播疾病,对市民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市农林渔业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流浪犬是传播狂犬病的主要源头,对流浪犬进行免疫十分困难,建议加强管理。针对这一情况,部分市人大代表建议建立流浪犬收容中心。
市领导要求监督执法失职者
在实地视察并听取情况汇报后,邱玫指出,我市两级城管部门在执行《条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是养犬登记率仍然偏低,她要求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养犬管理重要性、艰巨性的认识,继续抓好以登记为重点的执法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上下沟通,明晰区、街道和工作站在养犬管理工作中的责、权、利关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并注意配合。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对失职、渎职和不负责任的部门和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她强调,养犬管理工作中要注意加强服务,让养犬人愿意去登记,愿意把犬只纳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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