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青报讯 沈阳已为“12万个税申报”开出首张罚单,被罚对象是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人员,罚款金额为50元。
沈阳市地税局东陵分局副局长赵立国说,4月2日24时是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最后期限,“可4月3日早晨一上班,我们就发现有一名纳税人等在门外要申报”。
他指出,由于该名纳税人是主动申报,属于情节较轻,因此依法处以50元的罚款。事实上,时间的前后和罚款金额大小并不能说明所有问题,赵立国表示:“之所以公布被处罚纳税人的有关信息,是要体现一种对纳税人自觉纳税、诚信纳税的震慑力和约束力。”4月3日到9日,东陵分局共对5名纳税人进行了处罚。受处罚的5人全部属于“迟申报”,每人罚款50元。他们中在房地产行业工作的有2人,在街道、机关工作的2人,还有1人是开办个人公司。他们共需要缴纳数万元的补税。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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