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老年人与子女、孙子女经济往来
注:箭头表示给钱的方向——是小辈给老人钱,或是老人给小辈钱。
记 者 岳海智 制 图 王家晔
本报讯 昨天,浙江省老龄科研中心公布《2006浙江省城乡老年人口生活状况调查报告》。
《报告》是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组织实施的“2006中国城乡老年人口追踪调查”一部分,浙江省是全国20个被抽样调查省份之一,调查时间为2006年6月。
浙江省范围内抽样调查3000人,采取入户调查形式,涉及杭州、宁波等10个地级市、24个县、96个街道(乡镇)。
报告中部分调查数据,选刊如下。
城镇老人中 空巢家庭近七成
浙江省老龄委统计,到2005年末,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652.67万,占总人口14.14%。
专家预计,未来五年,将是浙江老年人口加速增长期。到2010年,浙江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746.63万,占总人口15.11%,到2044年,达到最高峰2100多万,占总人口41%左右。
本次抽样调查中,城镇独居老人户和只有一对老年夫妇的纯老年家庭户,已占到被调查家庭总数的67.6%,也就是说,空巢家庭已占近七成。
城镇老年人与子女同住的占32.4%,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子女未成年、子女无住房、子女残疾,高龄或患病老人需要照顾。
一般来说,城镇女性老年人与子女同住的意愿较强;在各年龄段老人中,由于生活自理能力下降,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更愿意跟子女居住。
老人给子女钱
数额都较大
“老年人经济状况”一项中,老年人的“人情往来费”被首次单独列出调查。
人情往来费,是指老年人与亲属、亲戚之间的礼仪往来费用,也包含在亲属发生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时给的钱。
调查中,60.73%的城镇老年人提供了2005年人情往来费确切数据记录。男性老年人的人情往来费高于女性,男性老年人一年人情往来的平均费用为2307元,比女性多232元。
城镇老年人给子女钱的比例占16.89%,但数额较大。
城镇老年人全年给子女的钱在5000元以上的,占39.20%,1500人中,有62人2005年给的钱在1万元以上,其中给10万元以上的有6位,最高达50万元,可能是用于子女买房。
但是,老人给孙子女钱的比例较高,75.35%的老年人给孙子女钱,全年平均为1652元,最高的一位老人,一年给孙辈10.06万元。
女性老年人
更愿选子女作为照料者
谁是老年人晚年生活的主要照料者?调查结果显示,配偶是老年人首要生活照料者,女儿其次,儿子第三,第四是儿媳,由保姆或钟点工提供照料的居第五位。
未来生活照料者的选择上,老年人的第一选择对象与目前实际照料者顺序基本一致:配偶→女儿→儿子→儿媳→保姆或钟点工。
男性老年人对配偶的依赖程度,明显高于女性,未来生活照料者选择中,城镇男性老年人,选配偶作为照料者的占72.89%,女性选择配偶作为照料者的只有31.98%,56.42%的城镇女性老年人选择儿子或女儿作为照料者。
老人使用最多的辅助工具
是老花镜
“老年人的健康与医疗状况”一栏中,有一项是关于老年人所使用的辅助工具和保健器械调查。
老人使用最多的是老花镜,这从一个侧面表明,看电视、读书看报是老人一天中的重要活动;假牙和拐杖排在二、三位,反映出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助听器的费用少则数千,多则上万元,所以在老人中的使用率较低,助听器的使用比率,并不能反映出老年人真实的听力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