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7日电记者夏洪青、特约通讯员余文武报道:4月中旬,第二炮兵某旅旅长胡明全、政委刘佳和机关工作组一行5人,结束了对该旅技术营3天时间的工作调研。临行前,他们按照旅里下发的《关于交纳伙食费的补充规定》要求,每人向营部司务长交纳了36元伙食费。
该旅党委“一班人”认为:领导机关下基层不交纳伙食费,看起来是十几元钱、几十元钱的小事,却影响了党员干部的形象,是公仆意识淡化的表现,应该出实招,把这个大家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问题坚决改了。
为此,他们依据总部有关规定和部队实际,就本旅领导和机关干部下基层,以及接待上级工作组和地方人员就餐出台了《关于交纳伙食费的补充规定》。规定要求:本级领导和机关干部下基层,在一类区二类灶就餐每人每天交纳12元,在一类区一类灶就餐每人每天交纳10元;上级领导和工作组下基层,每人每天交纳15元伙食费;同时,对地方人员因公在本单位就餐也做了相应规定,出台了《伙食费交纳情况定期公示制度》、《上级领导机关来部队检查工作登记制度》。
此举,在基层官兵和上级机关引起反响,基地党委充分肯定该旅的做法。在旅局域网上,官兵发来的帖子达500多条,对旅党委维护官兵利益、维护党的形象这一具体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从自身做起相对好办,要求上级做好能行吗?记者在该旅查阅了机关食堂就餐登记簿,登记显示:从3月15日以来,该旅共接待8个工作组,共收取伙食费2325元。记者在该旅采访,也交纳了120元伙食费。
看稿偶思
孙阳
“见怪不怪”当怪
“领导机关下基层不交纳伙食费”,在一些单位被看作是正常现象。第二炮兵某旅及时出台相关制度,严格按章办事,使这件“见怪不怪”的事情被叫停了。看来,转变作风的一个重要良方就在严格按法规办事。
“见怪不怪”原因有二:首先是认为这样的事太小,不足挂齿;其二是基层的同志不好意思较真,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于是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长此以往,原本不正常的现象看起来也“正常”了。可这样不仅会助长歪风邪气,自己还可能会受到濡染,正所谓“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
是与非,正常与不正常,有着明显的界限。我们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同时,要注重加强制度建设,而且要照着制度去做。一旦违反,就要按章纠正,敢于较真。这样一来,“见怪不怪”定会渐渐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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