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昨举行“整顿金融秩序、打击金融诈骗犯罪”宣传活动东亚讯(记者 寇铁锋 实习记者陈杰赵中华)“什么样才能算是非法集资呢?”17日,在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门前,省公安厅、司法厅及人民银行等11个部门和银行机构,举行了以“整顿金融秩序、打击金融诈骗犯罪”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路过的市民对非法集资问题尤为关注。据了解,2004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共立案侦查金融犯罪案件125起,涉案金额70余亿元,其中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23起,占金融犯罪案件的17%,涉案金额近33亿元,约占涉案总金额的43%,受害群众达10万余人。案例1>>>陈勇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05年11月至2006年7月间,犯罪嫌疑人陈勇、宋起江采取私刻印章、伪造证明文件等手段,借用长春佳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张家口市、山西太原市、辽宁省丹东市、天津市等地,以高息为诱饵,3个月为一个周期,利息高达20%,第三个月返还本金,并给区域负责人和业务代表按融资额15%-17%返点的方式进行非法融资,非法融资1.5亿元人民币。2006年11月15日,犯罪嫌疑人陈勇、宋起江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例2>>>葛万凤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06年6月,辽源市龙山区李李美丽时尚专卖店店主葛万凤以经销深圳李李保健品公司的化妆品、保健品为名,采取入会的形式,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用买单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每买一单738元,分两个月、四个月为一个周期,许诺到期后可得本金960元。犯罪嫌疑人葛万凤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