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公安部A级通缉犯董文语昨日被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和侮辱尸体罪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29岁的董文语出生于浙江省平阳县的一个小山村,11岁开始流浪,曾先后因犯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入狱。
在这期间,董文语共杀死6人、杀伤2人,并强奸其中4名女性,仅在金华市区就用匕首割颈的手段杀害居民四人,并对其中的2名女性进行强奸。2006年7月6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在全国通缉董文语。2006年11月16日凌晨,董文语在四川宜宾市象鼻镇偷窃从二楼跳下时摔断右腿而被村民抓住。检方指控,被告人董文语的系列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和侮辱尸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将择日开庭。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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