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
晨报讯(首席记者杨玉峰)“中国消费者协会是法定组织,有法定职能,应当得到政府支持。”针对媒体对“中消协获得政府资金支持”的质疑,同时引发社会对中消协这一组织有不同看法的报道,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母建华昨天就获得政府支持的理由进行了解释。
母建华说,中国消费者协会是政府部门主导发起、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同时,中消协也是由国家法律授权、承担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与服务职能的组织。中消协是国家法律规定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这就决定了消费者协会不可能通过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来获得经费,消费者协会的经费应由政府财政拨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