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从一大套《老新闻·民国旧事》中找资料,偶然翻到几则七八十年前的征婚广告,玩味一番,若与今日各报纸夹缝里的征婚启事相互映照着读,竟能生出许多趣味来。
早在70多年前,1931年7月6日的上海《民国日报》就登出了《一般女士征求如意郎君的标准》,如今稍加理会,竟不免有隔世之感。
当年的“标准”如下:一、面貌俊秀,中段身材,望之若庄严,亲之甚和蔼。二、学不在博而在有专长。三、高尚的人格。四、丰姿潇洒,身体壮健,精神饱满,服饰洁朴。五、对于女子的情爱,专而不滥,诚而不欺。六、经济有相当的独立。七、没有烟酒等不良嗜好。八、有创造的精神,有保守的能力。换在今日,男人在经济方面仅有“相当的独立”显然是很难令人满意的,自视甚高的上海姑娘早就在大众媒体上公开声明,非高薪者不嫁。非有车族与有房族不嫁,其他方面,诸如“学不在博而在有专长”、“高尚的人格”之类,倒是可以尽量“放水”。由此而观,70多年前的上海女子对如意郎君的要求,倒不如现如今的上海姑娘的目光坚定。再看一则登于1931年9月16日《大公报》上的征婚启事,其词有不可思议处:“余二十七岁,现在校职,世界主义之泛东方者。欲聘精通英文,具有姿色,富革命思想,长政治、外交,不尚虚荣,年在十七上、二十五下者为内助。”那个年代的特色竟从一则征婚广告中泄露出若干信息,征婚者除了向女方提出能力、容貌和性格的要求外,还责成对方“富革命思想”。因为时代的隔膜,今日看来便显现出令人发噱的诙谐意味。当“热爱文学”这一条早在数年前就从见怪不怪的征婚广告中蒸发之后,整个的拜金时代就只剩下一片砍价声,今日的种种无趣和恶俗,在数十年后的子孙看来,很可能也是不大不小的笑料。今之视昔亦如后之视今,我想,这大致是不会错的。老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