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滨法 热线记者 孙磊 报道
下午1点40分,滨江区法院一号庭。
法官入席后,原告律师举手说:“趁着没开庭,我还想再请求调解。原告一家情绪不稳定,有些不恰当的想法,之前提出索赔10多万,是太高了,我一直给他们泼冷水。
第一被告惠耳公司的律师不答应:“你们告来告去,媒体一宣传,我们名誉都没了。”
孩子26个月还没开口说话
要求调解的律师姓庄,系浙大法学老师,原告叶家是他同事的亲戚,打官司是为了7岁儿子小叶的一双耳朵。他展示了11份证据。
庄律师陈述,小叶出生26个月还没开口说话,去一家省级医院检查,初步诊断为听力有障碍;拿着病历单,父母去杭州惠耳听力技术设备公司(还有一块招牌为浙江中医学院耳聋康复研究所)咨询,“惠耳给孩子测试了一番,说他有神经性耳聋,需要终身佩戴助听器,否则将永远无法开口说话。”
于是父母买下惠耳的两台助听器,花了18330元。
“孩子从2002年3月起戴助听器,却出现烦躁、哭闹、惊厥、厌食的症状,惠耳说这是适应期。5月份,再去复查,惠耳说孩子听力好转了,可以调低频率继续戴。”庄律师说,父母强迫孩子戴上,他仍然吵个不停,摘了,反而安静,甚至开口说话了,“父母想不通,惠耳却答复:开口说话是戴了助听器的结果。”
“2004年8月,又带孩子去初诊的省级医院检查,结果父母大吃一惊:听力完全正常!专家说,神经性耳聋是不可逆转的,戴助听器也没用。可这个助听器把一家人折腾得够呛,光是给孩子康复治疗、语言培训的费用就不止5万元。”
听力康复是佩戴助听器的结果?
2005年,叶家曾以“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将惠耳公司告到下城法院,索赔10多万,但惠耳公司并非医疗机构,同时,因为交不起巨额鉴定费,叶家撤诉了。
最近,庄律师接手这桩官司后,认为“惠耳为了推销,隐瞒真相,向不适当的人群售卖助听器,理应赔偿”,遂即以“买卖合同纠纷、返还货款”为由起诉到滨江区法院,同时把浙江中医药大学(原浙江中医学院)列为第二被告,他认为惠耳挂靠学校经营、有偿使用其无形资产,每年交付8万~10万元,所以学校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为了孩子的这双耳朵,双方争辩近3个小时。庭上,两被告律师认为,第一,2004年8月叶家已经晓得孩子没问题,现在来告学校,超过诉讼时效;第二,学校跟惠耳是教学、科研和技术合作关系,没有隶属、挂靠经营关系,每年交的8万~10万元是知识产权使用费,不是挂靠协作费;第三,孩子在佩戴助听器前,医院诊断两耳听力分别损失80分贝和100分贝,两年后他的听力康复主要是佩戴助听器和加强语言训练的结果。
法庭气氛几度僵硬。
休庭后,法官一番话也是语重心长:“我个人有点想法,仅供你们参考,有时候老百姓打官司谈判讲条件,狠下心一拍胸问题就解决了……调解永远都是有理的一方让一步,事情才会有结果。先不管谁有理,官司一直纠缠下去,没有尽头的。可既然你们不肯调解,就让我们合议庭做主吧!”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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