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9日电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本周刊文剖析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国的纪检体制改革。文章指出,在过去的5年中,中国的纪检体制改革沿着强化纪检监督权的方向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五大成效。
五大成效包括,一、正式建立监督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巡视制度;二、改革纪委书记的提名权;三、纪委派驻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四、实行数年的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的模式从干部制度中淡出;五、尝试设立专门监督党委和纪委的监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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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介绍说,2003年8月,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组建了巡视工作办公室和巡视工作组。巡视工作办公室由45名工作人员组成。中央巡视组有5个,组长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从刚离开工作岗位、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正省(部)级干部中选任,副组长由副部级巡视专员担任,从而改变了以前临时抽调人员组建临时性机构的做法。
中央巡视组主要监督检查省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政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及廉政勤政等情况等。中央巡视组直接对中央纪委常委会和中央组织部部务会负责,其工资和组织关系归属中央纪委,与地方没有利益关系。与此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相继建立了巡视机构和队伍,至2006年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对150个市(地、州)、507个县(市、区)进行了巡视。文章指出,派巡视组的做法,是在不改变纪检双重领导体制的前提下,解决“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由于巡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割断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利害关系,因此对于取得监督工作的实效和完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是有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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