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暄)在本报强有力的新闻监督,以及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迅速介入下,富顺县顺威磷化化工有限公司的红色废水直排釜溪河事件终于有了处理结果———昨日,自贡市、富顺县两级环保部门约见该公司负责人,对排污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并强调在整改措施未到位前,不允许该公司投入生产。
据自贡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介绍,根据现场调查的情况,环保部门要求富顺县顺威磷化化工有限公司做到以下几点:着手对生产现场进行整改,杜绝乱堆乱放和污水横流的现象;保证陈化室没恢复前暂停磷肥生产;立即着手修建新的废水处理池,扩大容积,并加强对现有废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避免红色废水直接排入釜溪河;此外要求该公司改善现有的硫酸生产工艺,采用更为先进的“两转两吸”生产工艺。
据了解,该市环保局还对富顺县环保局提出要求:加强对重点污染源———顺威公司的现场巡察,每周不少于一次;在整改措施未到位前,不允许该公司投入生产;对顺威公司此次非正常排放废水造成的影响进行深入调查并给予行政处罚。对于整改要求,顺威公司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环保局的要求进行整改,并认真接受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监管及新闻媒体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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