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8日讯 记者徐伟柴黎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查处、取缔存在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的开锁经营单位,进一步加强开锁行业管理。公安机关将对开锁单位经营者和开锁技术人员建档立库,掌握详细信息,纳入电脑管理。
| |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开锁经营单位、从事开锁经营活动或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的,要坚决依法取缔;对开锁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民涉及开锁经营单位的投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受理、迅速调查。
通知指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要督促开锁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强化对开锁技术人员的管理和法制教育,完善提供开锁服务的操作规程。要规范对开锁技术培训班的管理,防止开锁技术流散社会并查处虚假违法广告。通知强调,各级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行动,对开锁经营单位经营活动进行执法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