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陈曙光实习生王高伟)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却被告知该车“被盗”。连日来,车主郭女士多次到派出所希望销案,却一直没有结果。
郭女士家住青山,3年前贷款买了辆白色富康轿车,一年后将其租赁到一家汽车租赁公司。
轿车“被盗”案由江岸区劳动街派出所受理。为此,郭女士和陈先生多次带着车辆合法手续,前往派出所了解情况,但一直未得到明确答复。
昨日,记者随郭、陈二人再次前往派出所。负责该案的刑侦中队民警介绍,租赁公司曾将该车租给付某,而付某因欠马某的钱,将车抵给马某。但马某一直未拿到车,便在3月份打110报案。
在陈先生出示的租车记录上,确实有付某的名字,租期到2月7日止。“当天付某打电话让我们到停车场取车,我们随后将车租给了别人,根本不知道车被抵的事。”陈先生说。
办案民警称,为谨慎起见,派出所需找到付某、马某核实情况,由马某提出销案请求,才能删除网上的车辆被盗记录。据了解,付某因躲债已“失踪”一个多月,而马某也在外地,派出所正积极寻求解决办法。
“如果付某一直不露面,或者马某不愿意销案,我的车岂不是不能卖了?”郭女士苦恼地说。
银色富康,主人在开也成“被盗”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陈媛胡秋子)“我花钱买的车,怎么会成了被盗抢的车呢?”昨日,车主吴先生遇到了件怪事,遂向楚天都市报反映。
吴先生说,2004年9月28日,他花钱买了辆银色富康轿车。几个月后,他的行车证遗失,当时没在意,就在交管部门补办了一张。今年年初,他去车管所年审,却被告知自己的轿车是盗抢车,行车证也当即被扣。他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问题至今没有解决,车子只能停在家里,无法开出。
记者在车管部门查到,吴先生的车确实被列为盗抢车,而且早在2004年12月27日,团风县公安机关就已经立了案。
随后,记者来到团风水陆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2004年12月27日,派出所接到团风镇“新纪”寄售行店主纪某报案,称他们的一台车牌为鄂ABP528的小轿车被盗。
民警调查发现,2004年12月5日,武汉市青山区白玉山一街坊的董某将此车开到该寄售行抵借支,当时还写了一份协议,董某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明和该车的行车证,寄售行付给对方2万元。之后寄售行将车停在团风中学院内,2004年12月26日下午5时左右发现车被盗。但董某一直杳无音信,案子至今还没破。
“我没去过团风,也不认识什么董某……”吴先生说,案子一天不破,自己的车子就只能停着,无辜被牵涉进来,他觉得自己太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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