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讯(记者王春丽)昨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经开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团伙诈骗案,该团伙15人涉嫌21起诈骗案,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这是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涉案人数最多的团伙诈骗案。
穿插作案21起15人当庭受审公诉机关指控,姚奇等15人在内蒙、天津、黑龙江、安徽、吉林、辽宁沈阳等10余省市多次预谋分工后,利用伪满洲国时期的钱币假冒古币,骗取数十人,15人累计诈骗金额达500万元。其中从1998年开始作案的姚奇,就涉案114.8万元。姚奇等人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案最多的人自曝诈骗内幕第一个接受审理的姚奇52岁,黑龙江省明水县人,他从1998年开始作案,作案次数最多、诈骗数额最大,他说每次行骗必须有四个人合作,“头道”是领人,专门负责物色猎物,并以做生意的名义将猎物带到老板处;“二道”是坐堂,专门冒充老板洽谈生意,并支走头道;“三道”是卖货,以卖古币的名义来找头道,并与坐堂的达成交易;“四道”是收钱,猎物上套,收到钱后团伙蒸发。骗子当庭交代自己也被骗过庭审中,被指控参加两次诈骗的蔡某说,第一次参与诈骗时自己毫不知情,是因为认识了行骗的袁某,“袁某让我把一个要做生意的人送上楼后,我就自己回家了,第一次我不知道,一分钱也没得到。”但蔡某承认参与了另一起诈骗案。康某、张某等分别承认参与作案9起,诈骗70余万元、50余万元,另外几人分别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此案仍在继续审理当中,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