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出游遇到“拼团”时,怎么办?市旅游局发出警示——
“YES”or“NO”你说了算
4月7日,我市畅游假日旅行社组织我市五家旅行社的散客“拼团”赴蒙山旅游,当旅游车行至诸城段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部分游客受伤。
什么是“拼团”?所谓“拼团”是指组团旅行社当报名人数不足以独立成团时,将旅游者拼入另外一家旅行社形成旅游团队,享受团队价格和服务的一种有计划、有预案的旅游形式。只要在游客参团签订合同时旅行社如实告知、旅游者同意即可。这样做的好处是成团率高,客人的选择余地大。在旅行社的经营正在走向集团化、网络化的今天,严格、规范、合法的“拼团”将成为旅行社规模经营的模式之一。从法律关系上讲,“拼团”实际上就是旅游合同的转让。
旅游合同的转让,是指旅游者或旅行社依法将旅游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由于旅行社已经收取了旅游者的团款,此时旅行社是义务承担者;旅游者交纳了旅游团款,因此旅游者是权利享有者。所以,旅游合同的转让主要包括旅行社义务的转让和旅游者的权利转让两种形式。
旅游合同转让有三个原则:
第一、旅游合同的转让仅仅是主体的转让,不涉及旅游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即旅行社和旅游者在合同中已经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因为合同转让而发生变化。组团旅行社和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后不能按约成行,把已经组织的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由他们代替自己为旅游者提供服务。旅游者也存在同样的现象,无法按时参加旅游活动,旅游者也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已经实际发生的损失和违约责任。旅游者为了规避赔偿责任,把自己出游的机会让给第三人,代替参加旅游活动,以保证自身的权益不受损害。旅行社和旅游者的这些行为就属于旅游合同的转让范畴。
第二,旅行社义务的转让必须得到旅游者的同意。因为旅游者与签约旅行社签订合同,是出于对其履行合同义务能力的信任。如果旅行社将义务转让后,受让旅行社没有足够的能力按约定履行合同,就意味着旅游者要承担权益受损的风险。《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旅行社因不能成团,将已签约的旅游者转让给其他的旅行社出团时,须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的,转让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旅游实务中,组团旅行社向旅游者征求意见,有的旅游者会拒绝旅行社的做法,即使旅游者同意拼团,通常旅行社在合同中只约定同意拼团,但并未约定拼入哪一家旅行社出团。旅行社把合同转让仅仅看成是旅行社自己的事,和旅游者没有关系。旅行社的辩解是:“拼团”是旅行社的操作习惯,而且也不会对旅游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合同法》第80、84、88条对合同中权利、义务的转让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即使旅行社的转让行为真的没有对旅游者造成实际利益的损害,也不能成为旅行社随意转让合同的理由。
第三,旅游者权利的转让只需要通知旅行社。旅游者交纳了团款,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与旅行社的转让义务相比,法律对于债权人的转让赋予了较少的义务,旅游者权利的转让只需要通知旅行社,但可能会增加费用或无法转让,如性别差别增加了房间差、团队机票“不可退票、不可转签”造成事实上权利无法转让,只能重新购票、或旅游者同意重新购票但因机票紧张不一定能如愿以偿。
目前,旅行社的“拼团”有时是两个旅行社的旅游团合并,有时是三个、甚至更多的旅游团合并为一个旅游团。这样的“拼团“至少有两个问题难以解决:
1、当旅游行程不一致时,旅游投诉在所难免。
当几个旅行社的旅游者合并为一个旅游团时,由于旅游者手中的旅游合同内容不尽相同,服务档次、标准也不一致,导游(领队)的服务要使所有人都满意是非常困难的。由于旅行社在旅游合同转让中的不规范,导致旅游者在真正加入旅游团之前,并不知道旅游合同已经转让,每一位旅游者都手持与原组团社签订的旅游合同,等旅游者参加到旅游行程中时,他们已不可能再与新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而旅游团只有一位导游(领队)提供服务,面对各式各样的旅游合同,导游事实上无法解决所有问题,所以被旅游者投诉是难免的。
2、旅游纠纷发生,旅游者维权难度增加。
应当说,既然旅游合同已经转让,旅游者与实际组织出游的旅行社达成了事实上的新的旅游合同关系。但由于原签约旅行社在转让时,事先并未征得旅游者同意,或即使同意并未明确转让给哪一家旅行社,现实当中更多的是当旅游者到达集合地点时,才发现组团旅行社已不是签订旅游合同的旅行社。尽管有时旅游者会提出口头抗议,但较多的旅游者还是选择继续旅游行程。当旅游纠纷发生后,旅游者维权难度增加。“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目前正是游客与旅行社的签约高峰期。在此,青岛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广大旅游者:当您正准备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对于因旅行社不能成团,征求您的意见是否同意拼入另外一家旅行社时,应明确自己的态度:如果同意拼入另外一家旅行社,应与签约旅行社明确拼入旅行社的名称,并以书面形式写入旅游合同当中,以表示该旅行社因故不能组织旅游者出游时,该旅游合同转让成功。如果旅游者不同意“拼团”,也应在旅游合同中书面表示清楚。切不可模棱两可,既同意转让、又不知拼入哪家旅行社。总之,要明明白白地去放心旅游。林兢责任编辑:亦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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