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为主”方针,进一步严密基层治安防范工作,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人居环境,近几年首都综治委在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广泛开展了各种类型的平安创建活动。为使创建工作学有榜样,首都综治委自2006年年底开始,在全市组织评选组织较健全、防范设施较完善、工作基础较好、治安秩序良好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内部单位、中小学校、商(市)场、旅游景区以及遵纪守法、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的居(村)民家庭。
经严格审查、媒体公示等程序并综合多方意见,210个首都平安示范单位和50个首都平安示范家庭现已选出。首都综治委决定,由首都综治办分别会同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教委、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团市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妇联等部门,统一命名为相应行业、领域的首都平安示范单位。
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以命名的首都平安示范单位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他们开展平安创建的先进经验,积极推进以“六创建一整合”为重点的首都基层平安建设。广大首都居(村)民家庭要以首都平安示范家庭为榜样,努力构建家庭成员遵纪守法、家庭关系和谐融洽、邻里之间和睦相处的健康幸福家庭。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做出新的贡献。
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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