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监测中心原副站长———
本报讯利用职务便利为两家投标公司打出高分,随后收受好处费21万元,今天上午,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原副站长白某涉嫌受贿罪在海淀法院接受审理。
庭审现场
收钱只是“一时糊涂”
今天上午9点,白某被带进法庭。
白某澄清的内容是,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应急设备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负责人并非自己。
“我没有接受他们的请托,在打分的过程中有7名评委,不止我一个人打出了高分,我一个人的力量不足以让他们中标。”在白某看来,自己只是在客观上对两家公司中标起到了一定的帮助作用。
同时白某承认,在招投标前,自己与张某和姜某一直有经济上的往来。
“那么,他们为什么给你钱?”对于法官的讯问,白某表示自己的职务就是分管环保设备,这两家公司都清楚,如果自己对他们的仪器有一个好的评价,那么会帮助他们在全国范围内很好地销售。而对于收钱的行为,白某只是用“一时糊涂”来概括。
据了解,2006年10月18日,纪委将白某从单位带到指定地点进行谈话,白某如实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上述赃款已全部追缴。
案情回放
利用职务帮两公司中标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6月,36岁的白某利用其在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任副站长的职务便利,在其负责并担任评委的应急设备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中,接受北京诚志华嘉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市绿茵园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请托,帮助上述两家公司中标。事后,2006年7月和9月,白某先后非法收受北京诚志华嘉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给予的10万元和北京市绿茵园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姜某给予的1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