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2005年9月15日,36岁的家庭主妇张丽莉(化名)在家中利用计算机组织多人进行视频裸聊时,被北京市警方抓获。随后,张丽莉被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以“聚众淫乱罪”提起公诉。最终,检察院对这起北京首例网上裸聊案作出了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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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神: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进行制约和惩罚。
博兴老傅:判个“聚众淫乱罪”肯定不妥!
不用多说了:我看也不犯法,没有淫乱呀,如果说有罪,那艺术家的裸画也是有罪的。
阿尔法狼:既然目前的法律没有办法定罪,那就让我们把他们送上道德法庭吧!
怡然犹梦:如果人连一点羞耻感都没有了,和动物还有什么区别呢?虽然不违法,一点道德观念都没有。
xinzhiyue:道德伦理问题,法律之外。
麻瓜:虽然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是从道德规范来看,裸聊是比较低级的一种行为取向。因此,相关的法律政策应该尽快出台。以上观点不代表齐鲁晚报和大众网,欢迎广大网友登录大众网论坛(bbs.dzwww.com)继续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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