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通讯员 李节利胡洪芬戴福堂)近日,西夏区司法局原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张建国因涉嫌挪用公款被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西夏区司法局原法律服务中心由西夏区司法局组建,成立于2003年,后更名为贺兰山西路法律服务所,主要接受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乡镇、街道司法所的委托,协助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2004年至2005年,张建国被聘为该所主任。在聘用期间,其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诉讼及提供法律服务中,利用职务之便将追回的款项多次从该所账户取出,长期占用,致使当事人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公正形象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西夏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后及时立案侦查,初步查明其涉嫌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在接受调查期间,张建国经多次依法传唤不到案,西夏区检察院决定对其批准逮捕,现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