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记者刘浏)昨日,市物价局向各区(市)县物价局发出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五一”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大检查的通知》决定,“五一”节期间(从2007年4月23日始至2007年5月8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与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的零售商业价格欺诈、交通运输价格、旅游服务行业及旅游景区(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以及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为重点的节日市场价格大检查,同时结合节日价格大检查开展好“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市物价局要求,在节日期间保证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对消费者反映的价格问题,要及时检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对情况复杂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避免激化矛盾。
针对零售商业价格——严查虚假标价模糊标价
本次检查重点包括:集中开展查处零售商业价格欺诈行为——针对节日期间零售商促销活动集中、容易出现价格欺诈行为的特点,组织人员对零售商业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各类价格欺诈行为,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针对交通运输价格——查处违反规定乱涨价
在群众出行高峰时段,对各客运车站、城市公交、出租车进行抽查,查处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及客票销售代理是否有在国家政策规定之外加收费用或变相提高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机动车停车场(点)和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是否按规定标准收费。
针对旅游景区价格——规范明码标价行为
以规范明码标价行为为突破口,组织人员重点加强对各旅游服务企业门市部、当地主要旅游景区(点)门票、餐饮、商店价格行为的巡查,严禁趁机涨价和借举办节日演出、庆典活动等名义搭车收费。
针对商品房销售标价——重点检查是否明码标价
针对黄金周期间商品房楼盘众多、商品房销售量大、成交活跃的特点,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售楼盘是否按照《成都市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规范明码标价,有无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的方式和内容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房或收取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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