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我叫李小宝,安徽无为人。”“警方调查过,你不是李小宝,真的李小宝在老家,从未出过门。你到底叫什么?”昨日,一起入室盗窃案庭审,因疑犯伪造身份,干扰了法庭的正常审理。说不出自己真实身份的假“李小宝”,法庭上竟以自己有“精神病”来自圆其说。
“抓小偷!”去年12月某日的上午9时许,一男子来到马群一居民家中,爬围墙进入院内,撬开卫生间的防盗窗栏进入室内。用剪刀撬开床头柜的抽屉,窃得人民币5200元及玉溪香烟等物品。该男子在逃离现场时,被正好返回家中的失主发现,在失主的呼救下,周围邻居一起上前将该男子抓获。经群众报警,栖霞区公安局民警对该男子进行讯问。
“我叫李小宝,安徽无为人。”该男子交代了自己的姓名及盗窃作案的全过程。当警方根据该男子提供的家庭住址调查比对时发现,安徽无为确实有一个叫“李小宝”的人,但却不是该作案男子。
“真的李小宝,一直在老家务农,从未出过门,更没来过南京。”警方在调查后作出结论。面对警方的质疑,该男子却无赖地表示:“我就是李小宝。你们说我不是,那我就没办法,我也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了。”力证自己“不正常”
“你到底叫什么名字?”昨日,在法官的一再追问下,作案男子声称,自己十多年前在长江大桥的桥头堡上睡觉,睡着后跌落,摔坏了脑袋,醒来之后就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我有精神病。”在庭审中,这名男子为证明自己精神的确不正常,举例说,当失主回来发现窗户被撬,知道家中进了贼后,就问:“谁在家?”
“我说:‘是我在里面。’当时,我听到动静明明知道失主回来,却没有立即从后门逃跑,我是跑到二楼,然后从二楼跳下来的。”该男子法庭辩解说,“如果是正常人,绝对不会有我当时那样的表现的。”没有名字照样判刑“这是一份法医鉴定结果,结果表明这个假‘李小宝’头脑很正常,作案时有行为责任能力。”此案公诉人认为,该男子归案后拒不供述其真实身份,干扰了司法机关正常工作秩序,要求法庭予以从重处理。“李小宝(自称假名),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昨日,栖霞区法院认为,这名假“李小宝”不论真实姓名如何,都不影响其盗窃罪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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