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新引进的教师、法学博士姜军持菜刀将同校体育老师程依标砍成轻伤。福州大学向其辖区洪山派出所出具报告称,考虑到校内外的影响,请求公安机关“酌情处理”。4月16日上午,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受害人对福州大学出具“保函”的做法表示不解和质疑。
2006年9月13日晚11时许,福州大学体育部教师程依标在校内“怡园服务部”与人聊天。这时,本校管理学院教师姜军来到程依标面前问为什么骂人。程回答说:“我没有骂。”双方随即发生争执,姜军突然抽出随身携带的菜刀向程依标头部砍去。程依标猝不及防,头部挨了一刀,他本能地用手护住头部往后闪躲,左右手先后被砍伤,摔倒后左腿也被砍伤。在场群众见状报警,110民警迅速赶到将姜军控制住。程依标被送往医院抢救。经法医鉴定,程依标身上七处损伤为锐器伤,头部左顶骨骨折,构成轻伤。
据姜军供述:“怡园服务部”每天都有人在打牌、吵闹,严重影响了周围住户的生活。于是,他向学校保卫处等部门反映,有关部门要求“怡园服务部”整改,为此,经常去服务部玩的人对他意见很大。9月13日下午就听见有人在骂,到了晚上10点还没停。他实在无法忍受,便操起菜刀,下楼去找骂人的人理论,结果与程依标发生口角并导致案发。程依标说自己既没有打牌也没有骂姜军夫妇,遭砍实属冤枉。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追究姜军的刑事责任。程依标也要求法院依法从重处罚姜军,并赔偿其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4.8万元。
同年10月25日,福州大学向公安机关出具了一份报告称:“鉴于姜军属于一时冲动,事后已有深刻的认识,表示愿意向程依标道歉并做出相应的赔偿。姜军夫妇均系我校新引进的博士,属于我校重点学科的紧缺人才。综合姜军的各方面表现及具体情况,考虑到校内外的影响,请求公安机关酌情处理。”程依标气愤地表示:“姜军是法学博士,因小事动辄不辨对象持刀砍人,是知法犯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学校为其出具‘保函’不知是何用意?难道想法外求情?特殊人才就可以不受法律追究吗?”据悉,今年3月22日,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刑事部分,但没有通知被害人程依标出庭。该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郭宏鹏)(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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