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人士建议分币退出流通领域
本报郑州4月19日电记者邓红阳到新华书店买本6.98元的书,书店工作人员却以“四舍五入”为由收取7元。河南省新密市一农民认为新华书店的这种做法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将新密市新华书店告上法庭。
家住新密市岳村镇的农民郑振松在诉状中称,3月16日上午,他到新密市新华书店,为孩子购买学习辅导材料,该书标价6.98元,他付款时被工作人员收取7元,并被工作人员告知,书店一律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不找多收的两分零钱。在他的再三讨要下,新华书店工作人员称:“连两角钱人们都懒得计较了,现在还有谁在乎两分钱?”
记者看到,郑振松在诉状中写了四项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多收的两分钱;赔偿往返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250元;责令被告公开向所有消费者赔礼道歉,并取消不找零行为;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郑振松说,他是一个农民,之所以打这个吃力不讨好的官司,主要是考虑到官司的公益性,因为有很多像他一样的消费者,都遭遇过各类商家自定的不找零规则,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如果官司打赢了,可以鼓励其他消费者向商家的不找零行为说“不”;如果打输了官司,也会让商家知道分币并没有退出流通领域,不找零是对消费者的侵权行为。
河南九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宇认为,一个时期以来,有不少消费者状告商家不找零。此类诉讼案情清楚,但一进入司法程序,就需要动用方方面面的司法资源,是对司法资源的一种浪费。为此,她建议,有关部门可以考虑让分币退出流通领域。河南农业大学法律系主任杨红朝认为,目前,分币作为人民币的一种,任何商家不能以分币价值太低为由拒绝找零,而且商家自定的“四舍五入”规矩缺乏法律依据。他建议,有关部门应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对不找零的行为进行重罚,以维护人民币分币的权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