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果断出手将学生救下追踪
两个月内闹市区两次作案,因涉嫌绑架学生———
早报讯(记者黄墩良通讯员吴东昱)清晨,一名学生正要去上学,突然被人强行拉上一辆汽车,好在一旁的市民不顾歹徒威胁,勇敢地将学生抢了回来(早报去年12月16日详细报道了这起发生于闹市区的绑架学生案)。
昨日,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公诉。这七人,有五人与这起绑架案有关。原来,他们绑架的目的纯粹是为了勒索钱财。另外两人同样因为涉嫌绑架学生被提起公诉。7名犯罪嫌疑人都是泉州人,大多20多岁。
2006年11月6日晚上10时许,嫌犯杜某超、黄某林、吴某福、曾某国带上准备好的工具,开着租来(并换上假牌)的小轿车在泉州商城广场附近寻找目标。1个小时后,一男一女两名穿着校服的中学生上完晚自习,推着自行车准备回家。四人决定绑架这两个中学生。他们一路跟踪,等小孩走至丰泽街中段的人行道,将车停下,杜某超、黄某林持刀下车威胁孩子上车。两名学生被拉上轿车。疑犯将车开到南安丰州镇一处偏僻的山上,将他们绑起来。疑犯打听两名学生的父母的职业,听说男孩的父亲是做生意的,于是就准备敲诈学生家长一把。
随后,疑犯用男孩的手机向他的父亲庄先生勒索10万元,并在数次联系中,将赎金提高到15万元。接到电话后,庄先生到处筹钱。双方约定在南安某路口交易。
庄先生带人前往交易。疑犯发现庄先生后面有其他车辆跟着,以为庄先生报了警便取消交易。孩子的亲人被迫数次打电话表示诚意。随后对方又将交易地点选在金鸡桥。
凌晨4时许,在交给疑犯11.5万元后,庄先生才将两个孩子赎回。四疑犯拿到钱后,马上进行瓜分各奔东西。
2006年12月初,杜某超、黄某林与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在网吧认识后,5人又预谋绑架学生,勒索家人钱财。
12月13日、14日凌晨6时许,杜某超等5人在泉州商城广场附近发现一名男孩早上6点左右从家里出来,认定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不过,这两天他们都没有下手的机会。12月15日凌晨6时许,五疑犯进行分工后,由杜某超观察男孩的行踪,其余4人在学校附近等消息进行绑架。当看到被害人小林从泉州商城广场出来要上学时,杜某超即电话通知黄某恩等4名同伙。黄某林、刘某坚下车到旁边的人行道,当小林走到他们身边时,二人即抓住被害人,并持刀威胁小林,想将他强行拉上汽车。由于小林反抗和群众的帮助,绑架未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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