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0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海关首度检控一间售卖镀金首饰的商店及负责人,指该店进口及管有1800多件电镀包金首饰,均附有虚假的来源地商品说明,涉嫌触犯香港《商品说明条例》;控方又透露,被控商店有部分货品来货价仅为40元,但却以1000元出售,来货价仅为售价的4%。被告暂不须答辩,并押后至下月17日再审。
涉触犯《商品说明条例》的公司董事云×能(31岁),被控于去年4月至今年3月间,在红磡崇安街阳×广场一店铺内,进口及管有1807件电镀包金首饰,包括吊坠、颈链、手链、戒指、耳环及胸针,全部附有“ITALY”的虚假商品说明。
控方昨日透露案情时指,香港海关人员当日在涉案的店铺内搜出售价共值136万元的镀金首饰,均附有“ITALY”的字样,但有人在查问下承认,该批货品全部于内地制造。控方强调控罪只牵涉货品的生产地陈述,并不涉及金器的真伪。控方亦指该店有个别货品“食水”甚深,一件1000元的货品,来货价仅为40元,只占售价的4%。
同时,被告旗下的银禧国际有限公司,亦被票控相同罪名,另被加控未有根据法例规定,在出售黄金或合金产品过程中,在产品上展示合适的告示。
被告不须答辩,其代表律师指辩方于2天前才收到海关提供的文件,要求将案押后4星期,待辩方研究案情后再决定是否认罪。主任裁判官练锦鸿下令将案押后至下月17日,期间被告准以2万元担保候讯。 根据香港《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进口或管有虚假的商品说明货品,而虚假说明达至关键程度,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