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哈尔滨市城管局明确规定,采用灯箱设置的杆体广告,浅颜色应占广告版面三分之二。据了解,自哈市全面整治“三违六乱”活动以来,该局组织相关部门已对16条重点街路的杆体广告设置进行了专项检查。截至19日,共拆除对旗639对、灯箱421个,对1635处过低和歪斜的杆体广告进行了规范整改。
据了解,全市整治“三违六乱”动员会后,市城管局开始全面清理整顿市区重点一、二类街路两侧及广场周边杆体广告,并要求相关广告设置单位对劣质杆体广告严格按设置标准进行整改和验收,对于破损、陈旧的版面及时维修和更换,没有审批手续、不符合保留条件的杆体广告,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拒不整改的,依法强制拆除并实施行政处罚。目前,经纬街、新阳路等16条重点街路的杆体广告整治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埃德蒙顿路、城乡路没有审批手续的杆体广告已全部清除。城管部门要求杆体广告等宣示物要严格按竞拍获取的杆体数量设置,每个杆体广告限定一种设置形式,对旗形式设置数量不得超过—对,采用灯箱形式设置,数量限定—个。杆体广告等宣示物采用灯箱设置,其浅颜色应占广告版面三分之二,对旗广告在对旗下方注明广告发布单位。杆体广告等宣示物应及时更新、擦拭蒙尘版面。(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