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肖姗)在昨天的新闻通气会上,省物价局局长赵耿毅坦言,在药品价格管理上,目前还存在“三个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价格还未降到位。特别是外省生产品种,我省很难掌握药品的生产成本情况,只能参照招投标价格逐步降低零售价格。
据介绍,针对这一状况,今年,物价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疏导药品价格矛盾。比如,继续分批降低政府定价药品的零售价格,调整1000多种政府定价药品价格;进一步降低药品加价率,将县及县以上非营利医疗机构销售省定价药品和市场调节价药品的加价率也降到15%;降低招标代理服务费率,减轻医药企业负担;加强对已降价药品的跟踪调查,降低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与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相差较大的药品价格;研究城市社区和农村卫生院药品价格管理政策,鼓励卫生服务机构使用廉价药品,并在有关部门配合下,扩大社区用药低差率或零加价率的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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