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讯 (记者袁锋董毅)“五一”黄金周来临之际,宝鸡市旅游部门出台了一个以乡村旅游服务为对象的规范性文件,即《宝鸡市乡村旅游服务管理办法》,这意味着农家乐旅游即将进入规范管理提升的阶段。据了解,目前宝鸡市有12个县区的30多个村,近500户农户从事乡村旅游经营活动,从业人员近3000人,年接待游客230多万人次,经营收入7000多万元。
乡村旅游初具规模,已成为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还存在问题,从业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素质不高,服务水平较低,游客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等,而该管理办法出台后将规范全市乡村旅游发展和壮大。
该《办法》规定,凡从事乡村旅游农家乐的经营户,应取得旅游部门颁发的定点标志牌,否则不得从事乡村旅游农家乐经营。若出现服务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问题,在限期内没有改进的;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游客伤亡或贵重物品被抢、被盗的;连续发生游客投诉三次以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县(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各项规定的;拒绝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弄虚作假、欺骗检查人员等问题,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将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改正、暂停营业或取消定点资格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