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卫东)针对“金边”工程竣工后办理土地房屋产权登记,市国土房产局本着“手续从简,方便群众”的原则提出新的办理意见。根据意见,“金边”工程已办理征地等相关手续,土地房屋产权登记应依照规定办理“两证合一”(国有土地房屋权证);“金边”工程形式批给代建单位,而实际为被征地村民出资收益,考虑到各村核定参股方法和标准不同,土地房屋权属可直接登记给所在村(居)委会自主经营和管理;根据市府文件精神,“金边”工程按被征地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给予配售,超过部分由各区统筹调剂安排;报经区政府批准确认的“金边”工程统筹配售方案作为土地房屋登记的要件之一;产权登记需按规定程序和方法,由代建单位负责集中申请办理,并指派专人具体代办,市基础地理与测绘信息中心和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可按绿色通道从速从快抓紧办理,具体承办由交易登记中心同安工作站负责;登记过程中涉及税费问题,属该局征收的部分将最大限度给予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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