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廖桂金通讯员钟铭一)租来的店面房东不让装修,还有这种事?翔安个体户小蔡很是迷惑。小蔡是做服装生意的,2004年3月,他在马巷租了间店面,月租1000元,期限5年。2006年9月间,小蔡把店面腾空,准备重新装修。
没想到,房东来了,大骂小蔡:“没经过我的同意,谁让你装修的”。“这种店面,我不装修怎么经营?”小蔡回道。两人吵了起来,房东赶走了装修工人,小蔡只好报警,但警察也调解不了。小蔡说,他被迫停业60天,经济损失1.23万元。确实,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租来店面,立刻就开始敲敲打打,装修成自己需要的风格;只要不危及整个店面的安全,房东一般也不会过问,因为房东也清楚,自己提供的只是店面的框架,远不能适应经营的需要。但法官说,当事人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没有事先约定,承租人在装修前也未征得房东的同意,那么承租人自行对承租的店面装修是违法的。不过,小蔡遇到的这个房东也有些过激了。他没有通过好好商谈,而是极力阻挠小蔡装修,导致小蔡既不敢再装修,也不敢继续经营,只得停业。市中级法院向双方阐明了这番道理,小蔡和房东都点头称是。在法官的协调下,两人最终握手言和,房东补偿给小蔡2500元的经济损失,小蔡主动承担了一二审的诉讼费共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