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五起知识产权案件。
上海博海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上海绿奔贸易有限公司被判停止对日本卡西欧株式会社侵权,由博海公司赔偿15万元、绿奔公司赔偿5万元。
上海新大斑食品公司被判停止对大班面包西饼公司侵权,在指定媒体上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
上海圆通眼镜用品有限公司、济南百亮眼镜有限公司等被判停止对博士伦有限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解放日报》上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
广东黄河实业集团上海房地产公司擅自使用上海名扬广告公司拍摄的一幅摄影作品,法院判决黄河公司赔偿名扬公司经济损失2000元,并支付名扬公司为案件支出的合理费用2500元。湛江公司、辽宁出版社被判立即停止复制、出版《羽泉选择牺牲》2盒DVD光盘,共同赔偿5.4万元。联家超市上海家乐福古北店因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可以免除其赔偿责任,但判决其立即停止销售行为。作者:周柏伊 通讯员胡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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