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0日电 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制订了《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教育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规定》全文。规定要求,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军事训练意外事故报告制度。
规定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军事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学生军事训练期间的各类事故预防工作,定期分析安全形势,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
规定指出,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在学生军事训练期间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制定安全计划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严防在军事技能训练、实弹射击、交通运输、饮食卫生等方面发生事故。规定强调,学校和承训部队在军训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军事机关及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事故处理完毕,要将处理结果及改进措施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军事机关。(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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