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0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日开庭审理因“藏秘排油茶”广告引发的案件――原告王立堂诉被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诉讼案。
今年62岁的北京人王立堂在宣读起诉状时表示,2006年4月,他在保定一家报纸上看到郭德纲所做的“藏秘排油百草减肥茶”广告,出于对名人的信任,他在保定购买了两盒北京澳特舒尔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藏秘排油百草减肥茶”,但服用后发现没有效果。
同年11月,他还发现北京有报纸又刊登了《藏秘排油百草减肥茶简介》及《排油20斤可靠吗?郭德纲开口给证实!》的违法广告。于是,他依据广告法第六条的规定向被告发出《履责申请》,要求被告对刊登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要求被告将查处结果告知原告。
王立堂还表示,时至今日,被告对原告的履责申请未给予任何答复,而利用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旧在持续。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告方表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王立堂的举报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关于有关报纸发布的“藏秘排油茶”广告涉嫌违法问题,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在调查处理中。在原告举报前,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发现有关报纸发布的“藏秘排油茶”食品广告涉嫌违法,并立案调查。期间,朝阳分局先后4次向有关报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发布涉嫌违法广告。
20日,在法庭辩论中,王立堂说:“藏秘排油使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与被告的行政不作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被告方则认为,不存在原告所说的不履责的事实。休庭前,审判长表示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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