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董伟) 今天,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报称,4月16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周庄镇王庄煤矿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源于矿主违法擅自生产,并在不具有条件的情况下在多个作业点作业。
同时,派驻的安全副矿长和两个专职安监员也都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矿井违法违规生产未加制止。国家安监局、煤监局有关人士表示,这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十分严重,教训非常深刻。一是该矿被列为2007年9月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予以关闭的矿井,生产许可证已过期无效。该矿于春节前停产,当地有关部门于4月13日复产验收不合格,但矿主违法擅自组织生产。二是矿井管理混乱。当班井下有6个作业地点,以掘代采,串联通风,工作面无风或微风作业,当班无跟班瓦斯检查员。三是事故发生后,相关负责人逃匿,情节十分恶劣。四是监管不到位。派驻的安全副矿长和两个专职安监员都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矿井违法违规生产没有制止。
截至目前,逃匿的有关责任人员已有5人被抓获或投案。
4月16日19时,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周庄镇王庄煤矿井下发生爆炸事故,当班下井人数42人,事故后安全升井9人,其余33人被困井下,生死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