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佳妮)“网络成了现代人的生活方式,法律服务工作也从‘制式服务、链式服务、互动式服务’入手,让法律服务在一个质量有保证的优势条件下进行。”江苏南京道多律师事务所耿晓蓉主任告诉记者,为了让“有质量保证的服务”成为单位工作的优势,对外争取社会可信赖的声誉,对内推动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提升,近期他们设立了道多维权网www.ddwq.com的平台,积极发展“网络律师”。
记者在该网站主页上看到,包括了很多经典案例的介绍,法律服务的介绍,以及最有特色的“vip通道”。据了解,该通道专门为与南京道多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合作单位提供细致详尽的法律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案件进展情况、案件文书查询、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与合作单位的互动式服务“办理本案建议”。
江苏南京道多律师事务所耿晓蓉表示,改变以“收案、办案”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思维定式,以“案件质量保证体系”为中心,展示单位“案件质量保证体系”的优势,促进收案、办案工作的更好展开。把近一年左右的总体工作目标定位为:维护、发展单位原有的热线、公共服务资源等已经形成的发展要素;利用道多维权网www.ddwq.com为平台,以“制式服务、链式服务、互动式服务”为手段,打造出单位“案件质量保证体系”的市场竞争优势;逐步形成和完善单位的“法律服务信息资源库”建设,必要时建立律师自己个人的信息资源分库和服务小平台。南京道多律师事务所为寻求更好的发展而打造“案件质量保证体系”这一思路,第一要素是“制式服务”。单位对服务对象的法律服务工作,在工作环节上必须是标准化的。每一个具体的服务项目,都是有量化的工作内容、法律文书作为工作环节来加以体现的。第二要素是“链式服务”。律师代表单位对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不能狭隘的以收案为工作起点,要把和当事人的第一次接触作为工作的起点;不要把合同约定的结案条件成就,作为工作的终点,要把结案条件成就以后与当事人权益有关的事项,作为一种延伸服务。对当事人形成服务链。这样的链式服务有利于展示律师的工作魅力,体现单位和律师服务的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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