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
“一个执政为民的政府,没有不可为人言者。让人说话,天也不会塌下来”。公安部发言人武和平在4月20日《中国青年报》上刊登文章说,“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愿意不愿意,以媒体为代表的舆论监督都是符合宪法精神的一种制度性设计,也是表达公民意愿、推行依法治国方略的应有之义。
武和平说的媒体,主要是指那些经常刊登批评性报道的媒体,尤其是那些以市场化操作的报刊、网络或电视节目。他说的“天”,从小的方面说是指被批评部门的脸面,从大的方面说是指某个范围内的社会稳定。他的意思是:“社会”这个“天”存在着下“冰雹”的可能性,媒体的揭露和批评就是事先将可能孕育“冰雹”的“云层”指给大家看,促使有关部门及早驱散这些“云层”。因此,让媒体自由地发表自己的声音,只能让“天气”更好地造福人类,绝不会制造更多的“冰雹”!
他说的话对极了。多年前,全国媒体对造成孙志刚无辜死亡的相关部门进行了前所未有的质问和谴责,不但“天没有塌下来”,而且间接导致有违宪法精神的“城市收容遣返办法”的废除;前不久,媒体对“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进行了强烈的关注,其结果是,不但“天没有塌下来”,而且使长期不能解决的问题圆满解决。无数例子说明,只要有媒体参与,社会问题都不会向恶化的方向发展;相反,少数孕育、激化了地方群体性事件的地方,基本上都是媒体报道的死角。在十年动乱中,虽然全国所有媒体都没刊登过一篇批评党政部门工作的报道,其结果却是“国民经济已经处于崩溃的边缘”——“天”差一点“塌”了下来!
有些地方官员用“防火防盗防记者”来形容媒体,是因为缺乏武和平这样的辨别事物的能力。真实的情况是,媒体本身自律的动力和能力要比地方政府强得多。首先,媒体没有办法超越法律,如果侵犯他人权利,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其次,他们受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在业务、人事等方面的监管和领导,必须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媒体(尤其是走市场化路子的媒体)是靠发行量、收视率、点击率带来的广告收入而生存的,如果不反映多数民众的意愿、如果不帮助政府解决难题,如果处处违规违法,报纸、电视、网络就没了广告收入。总之,从某种意义上说,媒体必须靠坚守良知、加强自律而生存,否则就是自断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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