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4月20日专电 (记者李丽静) 河南省郑州市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监督,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住宅项目不再审批。
河南省郑州市环保局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今后再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将加强论证房地产开发项目选址的环保合理性,充分考虑周边环境问题对拟建居民住宅的影响,在工业开发区、工业企业影响范围内及可能危害群众健康的区域内,不能达到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新建、扩建居民住宅项目不再审批。
据介绍,郑州市环保局从4月18日起至6月1日对辖区内2005年以来开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清理和核查。对未履行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责令开发商限期补办环评及审批手续,落实环保投资及措施;对已履行环评手续的在建项目,应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督促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已具备环保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应依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督促开发商按审批权限申请环保部门对配套环保措施或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对于在限期内未补办环评手续和验收的单位,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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