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和平实习生王沙)前日,岳麓区交警大队出动警力,在车流比较集中的溁湾镇一带,就电动自行车违规搭乘展开专项执法行动。此举意味着电动自行车搭乘专项整治在全市拉开序幕。
昨日上午8时多,湘江橘子洲大桥西桥头车水马龙,过往的电动自行车比比皆是,其中不少搭乘了成年人。
据岳麓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雷泽阳介绍,目前,电动自行车在城区越来越多,电动自行车在搭载成年人时,存在制动效果不好、车身稳定性欠缺等安全隐患。因违规搭载成年人,现在橘子洲大桥电动自行车平均一天发生2起到3起事故。由于不少车主对搭载违规不太清楚,当日的执法行动主要采取宣传教育的方式。今后,电动自行车违规搭乘,将按照50元一次进行处罚。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根据有关规定,使用电动自行车时,最高车速不能超过20公里每小时,城区道路上不超过15公里每小时,整车重不能超过40公斤,且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行驶能力。同时,骑行电动自行车,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要在距右侧道路边缘不超过1.5米的范围内通行;电动自行车可搭乘1名12岁以下儿童,搭乘6岁以下儿童时应当使用安全座椅,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不得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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