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解悦)人大代表旁听百例民事案件庭审拉开序幕。昨天,全市200多位人大代表参加了旁听民事案件庭审专项活动培训大会。为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质量,市人大常委会首次明确要求,随机旁听至少要占旁听次数30%以上。
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是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有效形式。从2005年起,我市先后组织开展了“旁听百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和“旁听百例刑事案件庭审”专项活动,共有3307人(次)的各级人大代表旁听了229例案件。今年旁听活动将持续到8月底,重点选择有代表性的人身侵权、房地产、劳动争议、知识产权保护、涉农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案件。对审判人员的评议,重点在庭审程序、庭审和调解能力、庭审形象和裁判文书四方面17个具体项目;对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重点评议其在庭审活动中的代理能力及配合司法调解的能力、代理形象等四方面15个具体项目,评议分值均为100分。
盛金隆就组织开展好旁听庭审活动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民事案件涉及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各个方面,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定,要提高认识,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督促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方面的重要作用。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公正、客观评议庭审质量,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督促法院进一步规范审判程序,提高庭审能力,保障司法公正;对人大代表旁听评议中提出的正确意见,有关司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边评边改,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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