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家集装箱运输公司从驾驶员拿来报销的罚款单中发现了6份伪造单据,有关部门由此抓获一个跨省伪造、贩卖国家机关公文的犯罪团伙,查获各种票据累计4000余万元。制贩者日前受到法律制裁,购买、使用假单据的驾驶员也被处刑罚。
发现可疑罚款单
司机张云山怎么也想不到,因为一张花30元钱买来的假单据,竟然被警察给抓了。那是去年6月份,集装箱公司派驾驶员张云山送货进外高桥四期港区。货物装上车,张云山围着车转了一圈:“这箱货超重了,回来要报销罚款的。”
车还没出门上马路,怎么就知道要被罚款?公司经理蒋怡从事运输行业多年,她觉得其中可能有猫腻。事后,她仔细察看了张云山送来的报销单据。“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头,于是拿了两张其他驾驶员交上来的超载罚款收据和交通处罚单对比了一下,发现张云山的单据字体和编号都有问题。”经上海港公安局鉴定,蒋怡提供的6份“上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和“上海市定额罚款收据”均系伪造。张云山于是被传讯,他很快便供述出自己私自购买以上单据,叫人在处罚单上填写有关违法的内容和处罚决定内容,先后拿到单位报销的事实。
收费口推销生意
张云山用来报销的假单据均是从一个叫“阿峰”的年轻人手中购得,地点就在沪杭高速公路上海枫泾收费口服务区。几日后,上海港公安局在枫泾收费口将正向来往驾驶员推销“生意”的犯罪嫌疑人“阿峰”抓获。
阿峰本名王海峰,今年28岁,据他交待,他所推销的假票据都是从老板于广飞手中拿的。老板手下还有几个像自己一样的“业务员”,在枫泾收费口服务区推销假票证。2006年8月初,上海港公安局在金山区将犯罪嫌疑人于广飞、于和亮、包才弟等人一举抓获,并从于广飞、王海峰等人处共查获伪造的“上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23800余份、各类发票196800余份等。经鉴定,查获的各类票据均系伪造,涉案6人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等罪名被警方刑事拘留,后被虹口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假证牵出幕后人
据“老板”于广飞交待,2005年9月到2006年8月间,他与同乡于和亮从付子彬、于海手中购买了伪造的“上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及相应的“上海市定额罚款收据”等大量票据。于广飞将这6个人组成两班人马,3人一队,分白班和夜班上岗,在枫泾收费口服务区处兜售假票据。于广飞将每天的收入平均分配给每个人,平均每人每天大概能分得80元左右。
上海港公安局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在安徽省太和县与江苏省靖江市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付子彬及缪如松等人,并查获大量印制好的“上海市定额罚款收据”“上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发票”等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及大量制假工具。至此,共追捕犯罪嫌疑人18人。据统计,本案所查获的各种伪造收据票面价值达4000余万元。
于广飞团伙中一名成员供述,为使假票据更加逼真,集卡司机一般会事先打电话告诉他们,自己哪天将从哪条路走,需要什么样的票据,他们一一记录下来之后,再按照具体要求打印出来,送到驾驶员手中。
管理漏洞是原因
“利益驱动是本案的一个重要因素,运输单位违反财经纪律,也是催生造假市场的一个主要原因。”检察官介绍,“由于运输公司竞争激烈,许多小公司便想出一些歪招降低成本,超载就是其中一种。为了让司机安心超载,公司承诺,超载导致的罚款可以报销。有些司机即使没有被罚款,也买回假单据骗取公司报销。”
日前,付子彬、于广飞、于和亮等人因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虹口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8年,并处罚金5万元。包才根、王海峰、包才弟等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5年6个月,并都处罚金5万元。购买、使用假单据的司机也分别被处刑罚。(文中除案犯外均为化名)
通讯员郑晗陈益俊本报记者袁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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