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调查发现“老字号”商业标识开发不尽人意,建议挖掘利用民谣传奇
本报讯记者刘虹、实习生代希奎报道:“老字号”背后的民谣、典故、传奇也是“宝”,可惜大多“主人”尚不知如何开发和保护!昨日举行的广东省保护知识产权与自主创新高峰论坛上,知识产权研究专家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谢晓尧表示,广州多家“老字号”商业标识开发层次尚浅。
谢晓尧从去年夏天开始,在广州50多家“老字号”中展开调查,结果发现,“老字号”商业标识开发不尽如人意。他认为,商业标识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引起企业重视。
在对“老字号”的一项关于是否有民谣、掌故、传奇故事的调查项中,有17家“老字号”表示“有”,但40%的“老字号”认为“没有开发价值”,另有35%的“老字号”则不知道如何开发。“民谣、传奇故事等也是知识产权,它是一种无形资产。”谢晓尧说。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大部分“老字号”对商业标识仍停留在保护阶段,开发者甚少,仅有8家。在商标注册方面,甚至还有9家没有注册。15.9%的“老字号”企业还没有自己的“字号”(企业名称)。而对企业而言,必不可少的广告语的使用情况也并不令人满意,有18家不使用或偶尔使用。
在富于文化内涵的商业标识开发的调查中发现,23家“老字号”与著名人物有关,但只有10家左右在开发与知名人物有关的包括肖像在内的标识。
图:广州莲香楼中秋月饼的花样模子,也是弥足珍贵 本报记者 林桂炎/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