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牟春燕、通讯员荔法宣报道:广州一对夫妻发生争执,妻子怀疑丈夫何先生精神不正常,跟儿子一起把丈夫强制送往精神病院。何先生出院后感觉受到侮辱,将妻子告上公堂,昨天,荔湾区法院作出判决:妻子无罪。
丈夫很火:我本无病!
按照何先生的说法,2005年12月20日晚,夫妻二人回家路上发生争吵,他便推搡了老婆几下,“谁知她竟跑到派出所报案,民警因她未受伤,不予受理”。谁知到了半夜,家里来了三个陌生人,二话没说把何先生按倒,把他带到了精神病医院。期间他和亲属曾多次要求出院,但妻子以“第一监护人”的身份坚决拒绝。直到接受30天“治疗”后,何先生才重获自由。庭审中,何先生出示了他与医生谈话的录音等证据,试图证明自己“正常”,录音中医生认为何先生没有精神病,不应该住院。但法院认为录音没有经过被录音人的确认,反映的也只是个人观点,没有采纳这个证据。
妻子委屈:我没虐待!
目前何先生的妻子已提出要离婚,她在离婚诉状中这样描述:事发当晚,“被告(何先生)用双手使劲卡住我的脖子,将我举起来撞击铁门。直到有邻居出来,我才得以逃脱并报警”。她觉得丈夫的精神状态确实有异,才在派出所联系医院将丈夫送院治疗的。
法院宣判:妻子无罪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何先生的妻子将丈夫送院诊治是正常的求医行为,并非刑法上的虐待。其丈夫是否患有精神病及是否适宜收治应由医院判断。而医院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诊断作出了收治的决定,证实妻子主观上无虐待故意。有关指控的罪名不成立。何先生当庭表示不服要上诉:“我身为几家公司的法人代表,怎么可能有精神病?”他认为整件事情是妻子是有计划的谋害,目的是夺走他的财产。案中有案:扑朔迷离何先生在出院后的第四天,妻子就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起诉书,要求分割总价值约630万元的3处房产,以及价值约160万元的3家公司股权。2006年2月,荔湾区法院一审判决二人离婚。何先生对财产分割不服,提出上诉,该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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