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台湾首富郭台铭控告前《壹周刊》记者臧家宜勒索3200万元案,日前出现惊人发展!案发后臧家宜声称郭台铭曾有婚外情,但一直未获证实,但台北地方法院4月20日首度开庭时,男子徐靖崴现身法庭外,徐拿出一份高等法院1995年的判决书,声称郭台铭不仅在1988年间和自己的表妹陈崇美同居,甚至还被陈女偷拍裸照和性爱录像带。
徐靖崴(原名徐文金)日前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因为介入此事,和陈崇美于1995年间被高等法院依强制罪分别判刑3个月和4个月。他更强调:“郭台铭15年前确曾被拍下一卷性爱录像带,还有6张裸照,这些东西已被法院没收。”
徐靖崴说,此时站出来揭穿郭台铭的真面目,是因为这段时间媒体不断塑造郭台铭大善人、好男人的形象,“我实在看不下去他一直在演戏,他明明是个霸道的人,我为林淑如(郭台铭的亡妻)感到不值”。
针对徐靖崴和臧家宜的指控,鸿海公司发言人丁祈安表示:“臧小姐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任,有任何恶意侵害到鸿海公司和鸿海领导人名誉的言行,我们都会依法追究到底、决不宽贷。”丁祈安表示,有关郭台铭婚外情事件,不予评论,但强调:“至于利用媒体放话甚至涉及攻击个人私德等行为,也要回归法理基准。”徐靖崴表示,当时38岁的郭台铭是于1988年间结识在太平洋证券公司担任助理的陈崇美,陈女在承销部专门辅导公司股票上市,郭台铭的公司正要申请上市,当时郭妻林淑如远居美国,陈女误以为他单身,和郭台铭在郭位于台北市徐州路住处同居达5年,也协助鸿海股票上市。两人密切交往期间,陈崇美都称郭台铭为“铭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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