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4月21日专电(记者侯大伟)为确保到2008年,所有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家庭全部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四川省近日明确要求,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缺口,应由财政全额补足。
为了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今年初,四川省政府明确提出了“2007年全省所有市(州)、县(市、区)都必须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到2008年,所有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家庭全部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并明确提出,土地出让金收益的5%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但各地仍旧反映,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缺口较大,实施进程缓慢。四川省副省长王怀臣介绍说,经过测算,通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要在“十一五”期间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四川省需要通过实施租金补贴方式和新建廉租住房4000万平方米,投入资金124亿元,但目前缺口高达47亿元。
王怀臣介绍说,日前,四川省政府已经明确要求,在土地出让金收益的5%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后仍有缺口的,由财政全额补足。
自1998年四川省开始启动廉租住房制度以来,这个省18个地级市以及约三分之一的县(市)实施了廉租住房制度,已经累计筹集资金1亿余元,解决了近3万户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