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杀独居老人两主犯判死刑
揭阳连环入室劫杀案一审判决,案件曾在当地引起恐慌,村民纷纷将老人接回家
面对与自己奶奶一般年龄的老人,犯罪嫌疑人居然能下毒手。2007年4月18日,曾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揭阳连环入室劫杀独居老人案(本报2006年9月20日曾作报道)在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多次作案并杀人的蔡少喜、蔡晓缝被判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凯鹏判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罗少齐、蔡剑丰分别被判11年和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情回顾:6次作案致死5命
揭阳中级法院审理查明,蔡少喜等5名案犯经精心策划,携带作案工具,屡屡作案,致死5命。
2006年5月16日晚7时许,蔡少喜、蔡晓缝、罗少齐(均系揭东县人)窜至揭东县埔田镇×村,抢走村民陈×玉、陈×丽的速卡迪摩托车1辆、自行车1辆和三星牌手机1部。同月31日晚8时许,蔡少喜、蔡晓缝、陈凯鹏(揭阳市人)又在揭阳市东山区作案,导致独身老人黄×当场死亡。3人搜到现金3000元后逃离现场。
同年7月6日晚上,蔡少喜、蔡晓缝窜至揭东县曲溪镇圩埔村,将正在洗澡的吴×按倒在地上,从吴身上及屋里搜走金耳环1对、金戒指1枚及现金2.5万元。8月5日晚上,蔡少喜、蔡晓缝联系蔡剑丰(揭东县人)驾驶摩托车行至揭东县埔田镇车田村作案,致村民罗×当场死亡。两贼搜得财物后,由蔡剑丰驾驶摩托车驶回东山区的出租屋。
8月17日下午2时许及18日晚,蔡少喜、蔡晓缝冲进揭阳市东山区东阳办事处新林村潘瑞英家和凤潮村黄×家,致潘、黄当场死亡,分别搜得现金720元及掠走金戒指1枚及现金1500元。
案件特点:受害者为独居老妇
一系列案件有几个共同点:其一,作案均为谋财;其二,侵害对象都是针对独居的老年女性;其三,作案地点都是选择农村中比较偏僻的地方;其四,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将没有反抗能力的老人手脚捆绑,以衣服或被子盖住头部;其五,劫匪反侦查能力很强,所有的案发现场都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在命案发生前,当地甚至传出了鬼打头的谣言。事实上从警察所审查出来的11单案子中,没有出人命的6单案子都被当事人以破财消灾的形式自我消化掉了,并没有向警方报警,警方都是在事后的案件核实中才把这些案件重新串了起来。
社会反响:村民担心老人安全
潮汕地区的传统是崇尚几代同堂。但是在近十几年中,由于老一辈和新一辈在观念上的分歧越来越大,导致越来越难以在一起生活,加上人口的增多对于房子面积的要求增加,逐步形成了一个新的习惯:只要自己还能够照顾自己的老人就不与孩子住在一起,而是选择在老房子独居。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这一系列案子给揭阳当地居民带来了极大恐慌。当地村民害怕父母遭到不测,于是不顾老人反对,纷纷将他们从老房子接回家里。
法院判决:5犯行为构成抢劫罪
蔡少喜、蔡晓缝供认,他们下手的随机性很强。蔡少喜说,他们把人打晕之后再用被子盖住脸,只是想制服人又不暴露自己。他还表示,他们曾经做过试验,认为用被子蒙头不会死人。不过,在死亡的5名老人中,有两名老人是因为头部盖住被子导致缺氧窒息而死,另外三名是被他们打死的。
据法院审理查明,蔡少喜、蔡晓缝共参与抢劫11次,抢得赃款赃物38730元,致5人死亡;陈凯鹏参与抢劫3次,抢得赃款3500元,并致1人死亡;罗少齐参与入户抢劫1次,抢得赃款赃物3180元;蔡剑丰参与入户抢劫1次,抢得赃款赃物1660元,致1人死亡。法院认为,蔡少喜等5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法院作出判决:蔡少喜、蔡晓缝入户抢劫多次,数额巨大致5人死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凯鹏多次抢劫并致1人死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罗少齐入户抢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蔡剑丰参与入户抢劫,致1人死亡,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声音
为什么只对独居老人下手?
蔡少喜等人供认:“这些人年纪大,没有什么反抗能力,容易控制,而且他们住的地方比较偏远,下手比较安全。潮汕人比较讲面子,给老人家戴的东西肯定都是真货。即使没有钱,金银首饰、手镯这些东西也很值钱。而且从安全性上说,抢老人也比抢年轻人安全一点”。
案犯档案
两主犯均有前科
蔡少喜:外号“多愁”,男,身高1.75米,1974年11月17日出生,小学文化。揭东县埔田镇南湖村人。1994年曾因流氓罪被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判刑7年。2000年刑满释放,蔡少喜是这一系列抢劫、杀人案中主要动手的人。
蔡晓缝:外号“阿爆”,男,身高1.7米,1984年1月17日出生,初中文化。揭东县埔田镇南湖村人,曾因毁坏别人财物被治安拘留。
图:蔡少喜说,他做过试验,用被子盖住头应该不会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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