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新闻-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法制日报

爱情的飞蛾(图)

林喆

  有些记忆使人难以忘却,而好的影片总能留存在记忆的最深处。

  在我进京的近6年中所看过的200多部电视剧中,2003年由新疆卫视播出的电视剧《愿望时代》给我的最初是震撼,之后则是时时的回味。

  农村姑娘俞安然与刚出狱的周紫建偶遇而婚。他们在江南古城镇江创办了一家鸽厂,但好景不长,周紫建遭人暗算,工厂倒闭。周离家南下广州寻找东山再起的机会。遇到曾使自己蒙受冤屈入狱的罗鑫之妹罗琪。
罗琪依靠在服装业已做强的哥哥扶持了周。周紫建在得知罗琪与罗鑫的关系之后,诱使罗琪爱上自己,以图报复罗鑫。罗鑫对周的计谋作出积极回应,使周险些遭受灭顶之灾。在罗鑫生意上的对手叶蝉的帮助下,周紫建渡过难关。

  随着事业的发展,周紫建把在他发展过程每一阶段帮助过他且深爱他的女人先后抛弃:先是将被称为“能将屈辱忍下,而独自承受”的妻子俞安然抛弃———尽管他也承认“她是一个非常好的女人”,但他认为“她已跟不上我的步子了”。正是在这种价值观的支配下,他又一脚踢开了曾无私地帮助过他的另一个女人,一个直到怀上了他的孩子才知道他早已结婚的罗琪。

  为了让一直不放过他的罗琪死心,周甚至打了有孕在身、有恩于他的罗琪。他的所作所为受到了他身边几乎所有的人的唾弃———好友豪子、泰民,就连叶蝉也说:“你这个人到底怎么了,怎么你的仇人和你的好朋友都打你啊!”

  随着故事情节的不断展开,各个人物的命运向不同的方向发展:安然决定“站起来让他看看,没有他周紫建,我会站得更直更好”,她也到广州发展,在罗家兄妹的帮助下,她的安然服装有限公司发展为当地服装行业的老大,而在这一过程中她也与罗鑫产生了感情;罗琪在分娩时难产死去,她的死使周紫建悔恨交加,而留下的孩子家贝也促成了他与罗鑫之间恩恩怨怨的化解。

  故事的结局富有喜剧性:在周紫建面临刑事起诉之时,安然决心帮助这位无数次地伤害过她的前夫,因为她不想使家宝(他俩的女儿)和家贝(周和罗的儿子)失去父亲。她找到罗鑫请他帮助周。罗鑫独自站在海边的岩石上思索了许久,下了决心。他在去新加坡分公司之前,在罗琪墓前的一番表白使他在人格上远远地超出了周:“小琪,今天哥哥作出了一个决定———在周紫建最困难的时候,哥哥决定帮助他。家贝已没有了母亲,他不能再失去父亲了!哥哥知道,听到这一消息,你一定会高兴。”

  罗鑫灵魂的升华,使他终于赢得了安然的爱情。安然听说他突然离去而追到机场,对他说:“你知道吗,你在我心里有多重要!”他一语点出了她的本质:“你是一个殉道者,你总是想着死者生前的托付。”他问她:“你爱过我吗?”安然把头轻轻地靠在他的肩上说:“是的,我爱你。”看着后者如释重负的样子,可以想象他们美好的未来。

  周紫建来到当年他从监狱释放出来遇见安然的那个小火车站上。跳上那节车厢,看着眼前的旧景,回想起当年俩人的对话,他有一种恍如隔世之感,仿佛又回到了从前,而已过的一切像是一场梦……

  真是应了那首主题歌:“也许就说是你爱情的飞蛾,明明知是灾难,还往火堆里飞,即使瞬间会化成灰烬,在那壮丽中比美。”

  谁是爱情的飞蛾?

  周紫建,罗琪,罗鑫,还是叶蝉?

  我想起了印度诗人泰格尔的那句名言:“我们追求我们得不到的东西,却不料得到了我们不曾追求的东西。”

  爱情是一种风险成本极高而获取甚微的活动。爱情是可望而难以真正达至的境界,付出并不意味着会有真实的回报,但是获得一定是在真实付出之后。

  在爱情的领域,法律往往失语。爱情不是一种权利或义务,而只是一种情感活动,法律既不可能也无力保障夫妻双方始终如一地忠实于对方,以及家庭成员彼此一生善待。婚姻家庭关系首先是一种人身关系,其次它才是与人身关系相联系的财产关系。这种伦理关系和法律关系的双重性决定了与之相关的权利在享有或实现上的复杂性。

  婚姻家庭权是一种发生在具有家庭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亲属之间的权利,与其他权利相比较,其最大特点是它的生理学和生物学基础。人类的自然性(两性的差异、性的本能、种的繁衍需求和个性的张扬),以及个体在争夺性资源上彼此之间,个体发展与社会可供其发展的有限资源之间所发生的冲突,决定了社会对个体自然行为干预的必然性。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互相妥协的结果是社会对保障婚姻家庭权的承诺。一方面人的自然性的施展必须严格遵守群或社会生存和发展的游戏规则,否则便会对群的利益造成损伤;另一方面人的社会性的体现又必须符合人的自然本性的发展规律,不然便可能窒息人的创造力,难以赢得个体积极的合作态度和阻碍种群的发展。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是两性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及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它具有凝聚和整合社会的功能。法律对婚姻家庭保护的理由主要在于,作为社会原子单位的家庭,其稳定的状态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所以当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时,法律准予他们自由离婚,对已解体的家庭施以种种补救措施。现代婚姻制度对于婚姻自主的强调、婚龄的限定、亲子关系的认定、财产权和继承权的确定,对于近亲结婚、重婚、非法同居、家庭暴力和婚内强奸行为的否定或禁止,以及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随哺乳母亲抚养原则和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探视权的确定,我国婚姻法对计划生育原则的规定等,无一不体现出社会对于人的自然性的尊重和人的自然性对于社会利益的屈服,它们限定了婚姻家庭关系中个体自由的范围,反映出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的协调所能达到的限度。

  婚姻家庭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它否定了等级差异在家庭中存在的正当性,它以对家庭成员行为的约束、规范和保护,取代了传统社会中伦理规范在家庭生活中的绝对统治地位,表明了法律对于家庭内部行为的渗透。在这一权利受到侵害时,逻辑上法律考虑的是权利的普遍性而不是亲情的特殊性。但是,在实践中法律的无情并非绝对,严厉惩治的规则在一定条件下,仍给侵权者悔悟与权利受侵者谅解间的亲情交融留下了充裕的空间。如此,婚姻家庭权便既是维系亲情的权利,也是连接伦理与法律的纽带。

  在传统社会的婚姻家庭关系中,女性自由意志的失却几乎是全方位的。随着社会制度的变迁,以人身依附关系、包办或买办婚姻、父权统治、一夫多妻和男尊女卑为其重要特征的传统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在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受到了严厉的批判。资产阶级在反封建专制的过程中,对封建的宗法制度、家长制、纲常礼教和男尊女卑进行了猛烈的攻击,取而代之的是个人尊严、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和互助义务。1804年,法国民法典首次确定了资产阶级的亲属制度和婚姻家庭权。尽管这部典型的资产阶级法典关于亲属法的规定仍留有较多的封建伦理痕迹,但它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和契约自由精神,这些为后来的德国民法典(1900年)所吸收。后者在亲属法编中对于资产阶级的婚姻家庭关系作了更为完善的表述,其中关于妇女和子女的地位的规定与前者相比有所进步。

  从某种意义上讲,婚姻家庭关系的历史演变始终与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变化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婚姻家庭权内容的扩展与权利在家庭成员中平等分配的状况成正向发展。各国宪法法律对权利享有不分性别的规定,使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逐渐提高,并带动了对婚姻自由和家庭中夫妻、父母、子女之间平等权利的普遍确定,以及对弱势方权利受法律特殊保护的特别强调。二战后出台的一系列国际性法律文件,如《妇女政治权利公约》(1952年)、《关于婚姻的同意、结婚最低年龄及婚姻登记的公约》(1962年)、《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66年)和《消除对妇女歧视宣言》(1967年)等,都有着类似的规定或贯穿着类似的精神。

  这些规定和精神渗透在各国宪法和婚姻法中,它们构成了现代民主制国家婚姻家庭权理论和实践的这些基本原则:(1)一夫一妻原则,(2)婚姻自由原则,(3)男女平等原则,(4)特别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原则,(5)家庭成员互助原则,(6)离婚损害赔偿原则。(作者系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

  

相关新闻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我要发布Sogou推广服务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搜狐博客更多>>

·怀念丁聪:我以为那个老头永远不老
·爱历史|年轻时代的毛泽东(组图)
·曾鹏宇|雷人!我在绝对唱响做评委
·爱历史|1977年华国锋视察大庆油田
·韩浩月|批评余秋雨是侮辱中国人?
·荣林|广州珠海桥事件:被推下的是谁
·朱顺忠|如何把贪官关进笼子里
·张原|杭州飙车案中父亲角色的缺失
·蔡天新|奥数本身并不是坏事(图)
·王攀|副县长之女施暴的卫生巾疑虑

热点标签:章子怡 春运 郭德纲 315 明星代言 何智丽 叶永烈 吴敬琏 暴风雪 于丹 陈晓旭 文化 票价 孔子 房价

说 吧更多>>

相 关 说 吧

罗鑫 | 周紫建 | 罗琪 | 俞安然

说 吧 排 行

搜狐分类 | 商机在线
商 机 创 业 投 资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