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旻骁
上海车展今天开展了,参展商一方面动足脑筋,争夺眼球,一方面肯定也在担忧:不要在这节骨眼上有媒体曝光我的车。这不,已经有消费者“借东风”向本报投诉来了。
陈先生买了辆20多万元的车,3年不到已多处出现问题。
其实早在2004年,上海律师界就呼吁,汽车交易双方理应签订一份格式合同,在合同里详细写明销售者、生产者的责任,对汽车的质量承诺,以及更换、赔偿等事宜。当时这一倡议曾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然而,3年过去了,意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汽车销售合同只闻雷声未见雨点。直到现在,消费者还只能根据汽车销售商的霸王条款来买车。遇到像陈先生、陈小姐那样的倒霉事,不要说赔偿,连换车都阻力重重。
没有法律的保障,小老百姓买车前只能到网上了解情况。于是那些先买了某款车的消费者被称为“小白鼠”,他们就像实验室里的“白鼠”一样把自己的试验心得一五一十地告诉广大网民,让大家在购买同一款车时好有所警惕。很可惜,即便这样的帖子,也经常被汽车厂商动用各种手段“消灭”。
所以,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车展期间除了介绍新车,还真该有些对汽车质量、汽车霸王合同的曝光批评,为兜里有点钱的老百姓创造更好的购车环境。
本文上海电台今天下午4时30分《晚报大家听》(中波990、调频93.4)同步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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