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4月22日电(记者孟昭丽)作为福建省200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福建省今年将实施“光明行动”,对1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
为了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福建省继续把新增财力用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
为了确保“光明行动”的资金真正用到贫困患者身上,把好事办好,福建省规定“光明行动”的资金是政府为解决贫困白内障患者的专项解困资金,一定要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
同时,根据规定,福建省各级残联负责协调当地医疗机构做好白内障筛查,向医疗队输送病源,为医疗队提供相应常规检查、手术场所、床位、药品及常规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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