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组数字。百度一下“个人信用记录”,0.001秒找到相关网页约15.9万篇。而百度一下“电信乱收费”,0.053秒找到相关网页约45.9万篇。
这两组看似无关的数据,如今却由于“电话缴费情况将被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给联系在一起。
信用无疑是一个人最为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人无信不立”。古人讲信义,涉及个人名节;今人讲信誉,跟自己的经济生活密切相关。个人信用记录的建立,则被视为社会进步之举。参考国外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国人更有恨不能马上追赶的决心。
自2003年央行征信管理局成立以来,中国信用体系的建设初见成效。去年初,央行宣布,组织商业银行建设的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从今年1月开始在全国正式运行。昨天的一则报道,电话缴费情况将被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央行已经和信息产业部达成协议,同意电信用户缴费信息接入个人征信系统,并已经责成各地人民银行和电信企业推进这项工作。
按道理,是否按时缴纳电话费的确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诚信问题。而对于运营商来说,此举可以帮助解决客户拖欠话费的难题。而央行则为完善个人征信体系又前进了一步。
问题在于,相关部门能保证收取消费者的电话费都是合理的吗?是否每一笔收费企业都率先遵守了诚信原则?一组调查数据显示,“据统计,全国60%以上的移动电话用户和小灵通用户遭受过电信服务欺诈性收费。平均每年每门30元,照此比例估算,全国每年产生的电信欺诈性收费高达70亿元以上。能够通过投诉或诉讼获得返还的数额微乎其微。”同时,信产部也多次下令整治运营商乱收费。而因为电话等日常缴费问题发生的纠纷,近年来各地都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官司也不少见。
如果把电话缴费作为个人的征信记录,那么,即使其中存在不合理现象,在个人信用记录的钳制下,消费者也可能为“诚信”而埋单。如果相关部门能够在个人信用记录体系的“关怀”下理直气壮地乱收费,诚信的真正价值该如何“立”起来?
杨小丹
|